破解家暴“举证难”问题, 岳麓区法院创新判例获国际关注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3日讯(湘江早报全媒体记者 陈丹妮 通讯员 梁伟谊 )近日,联合国妇女署特邀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的承办法官及司法研究专家进行深入研讨,聚焦典型案例的示范意义与实践价值。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马某某诉丁某某离婚案”作为入选案例,其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连线参与了此次国际交流。
该案于2023年6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为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其核心价值在于创新性地运用证据规则,为破解家暴案件普遍存在的“举证难”困境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范本。案件中,原告马某某(女)指控被告丁某某(男)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诉请离婚。丁某某坚决否认家暴并不同意离婚。马某某提交了多次报警记录、病历、伤情鉴定等证据,而丁某某未能提供任何反驳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家暴事实成立,判决准予离婚。
本案的突破性意义在于,法官在原告初步证据尚不足以直接、充分证明家暴存在的情况下,主动依职权介入调查,对家暴细节进行深入探究,积极发现和确认补充证据链条,从而有效认定了家暴事实。这打破了传统民事诉讼中僵化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家暴案件中的局限性。家暴行为具有高度私密性、隐蔽性和控制性,受害人往往面临难以取证的困境。本案中,承办法官汪样结合受害人逻辑清晰的详细陈述,以及一系列形成印证的辅助性证据(包括报警记录、病历、伤情鉴定等),成功突破了举证障碍。
岳麓区人民法院法官刘群在介绍时指出,本案的审理依据家暴关系中双方互动的特殊特征(如权力不对等、受害者恐惧等),合理分配了举证责任,并强化了法院的职权探知力度。这一做法不仅有效维护了家庭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受害方权益,契合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33号一般性建议关于“确保证据规则公正、不受性别偏见影响”的要求,也有助于遏制施暴者的控制行为,并为其行为矫正创造了司法干预空间。
近年来,岳麓区人民法院持续构建并完善“惩治+保护+预防”三位一体的反家暴司法保护体系。通过依法严惩家暴犯罪、高效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人格权侵害禁令,以及积极开展反家暴普法宣传,该院切实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为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坚实的司法力量。此次案例获得国际研讨关注,正是对其创新实践与积极成效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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