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法院“隔空”审案 网上执行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钟建林 刘笑贫)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从1月31日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务和接待涉诉信访来访群众。今日,记者了解到,长沙各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移动微法院”“湖南网上法院”“云上庭审”“云间庭审”等平台办理网上立案、调解、审判和执行,方便诉讼。

  “隔空”审案

  2月10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速裁法官潘雪晴通过网络远程开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自己的律所办公室、被告在长沙市岳麓区自己家中,而法官和书记员则在法庭通过网络视频开庭,三方通过各自终端实现了“隔空审案”。

  2008年,张某某因按揭购房,向银行贷款20万元,约定期限15年、按月等额还款。一开始张某某如期还贷,一共还了本金12万多元及相应利息。后来因故逾期还贷三期以上,逾期本金1.8万余元。银行为防控金融风险,于2020年1月17日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归还所有逾期和未到期借款本息。芙蓉区法院立案后,用“闪信+”电子诉讼通知向张某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文书等应诉材料,并定于10日开庭。

  被告张某某被告上法庭之后,表明自己不是故意拖欠银行贷款,而是因为去年生意难做,资金周转不过来,一不小心逾期还贷三个月以上,并愿意积极还贷。在案件庭前准备期间,潘法官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协议妥善解决纠纷。

  网上开庭约20分钟后,双方在潘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一致同意合同不解除,张某某一次性还清已逾期的贷款本息2万余元,未逾期的贷款本息6万余元则继续按原合同约定按月归还;如张某某再有违约情形,则银行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有未还贷款本息及律师费等。

  网上划扣

  黄某在湖南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某建设公司)的某项目从事木工工作时,右脚不慎被一块模板砸伤。后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残10级。

  2019年11月2日,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湖南某建设公司向黄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11万余元。

  2020年1月20日,黄某向开福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至开福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余志顺手中后,余志顺依法向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被执行人湖南某建设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开福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所有在办案件发起新一轮的网络查控。2月6日,余志顺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上有存款,遂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1万余元。

  目前,湖南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了“云间庭审”系统,全部实现了“湖南网上法院”的微信、支付宝网上缴费,并即将升级“移动微法院”掌上庭审系统。长沙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院《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依法审慎开展执行行动,尽可能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确保当事人和执行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作者:朱炎皇】 【编辑:彭雨纯】
关键词:法庭 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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