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停职检查再处理!湖南公布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静)省纪委监委今日公布“十严禁”纪律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凡违反“十严禁”纪律规定的,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

  三、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

  四、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

  五、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六、严禁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

  七、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

  八、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

  九、严禁指使、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活动;

  十、严禁在机关食堂、“一桌餐”场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作者:李静】 【编辑:彭雨纯】
关键词: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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