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群众“看病钱”,湖南医保举报奖励上限提至20万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奖励金额上限由原来的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奖励比例由原来的5%提升至10%……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医保违法违规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
据悉,早在2022年3月15日,湖南省医保局、湖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持续加大,“明目张胆”的骗保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部分骗保行为由台前转入幕后,逐渐向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转变。医保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手段更加隐蔽、造假更加专业、形式更加多样,仅仅依靠医保部门单方面力量,很难发现这些“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变异骗保行为。为持续强化社会监督对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的重要作用,切实织密基金监管网,有效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迫切需要将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
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在原《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基础上,适度提升了奖励标准。一是奖励金额上限由原来的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二是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奖励比例由原来的5%提升至10%;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奖励比例由原来的3%提升至5%;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比例由原来的2%提升至3%。三是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相关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的,可视情形给予适当奖励。
确保“举报有回应、有功有奖励”
哪些问题能举报?《实施细则》实现医保资金“全覆盖”,不仅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核心基金,还包括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等。
《实施细则》建立了分级奖励机制,根据举报线索的证据完备度、协助查处力度,将奖励划分为三级,精准匹配不同举报贡献。
其中,一级举报需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违法违规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并协助开展查处工作,且举报内容与核实的违法事实完全一致,按涉案基金损失金额(即“案值”)的10%给予奖励;
二级举报需提供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无需直接协助查处,举报内容与事实相符,按案值5%奖励;
三级举报仅提供详细违法事实与线索,无法提供证据或协助查处,举报内容与事实基本相符,按案值3%奖励。
奖励实行一次性发放,金额上限明确为20万元,下限不低于200元;即便举报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但经查证属实,医保部门也将视情节给予适当奖励,确保“举报有回应、有功有奖励”。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并为举报人保密
为方便群众举报,湖南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并扩充网站、信件、电子邮箱、APP等多元举报渠道,同时统筹利用当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接收线索。
在奖励兑付环节,《细则》明确流程:举报事项查证办结后,医保行政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启动奖励程序,向举报人发放《湖南省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奖励通知书》,告知领奖地点、材料及期限;举报人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通知书领取奖金。
医保部门已开辟便捷兑付渠道,确保奖励快速到账。同时,各级医保部门均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保障奖励资金足额、及时发放。
同时,为促进人民群众依法举报、合法举报,《奖励细则》明确规定,严禁虚假举报。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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