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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 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

欺凌将受罚 瞒报也追责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岳霞

      告别“校规兜底”,迎来“法治亮剑”!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六十条明确将校园欺凌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对实施殴打、侮辱、恐吓等欺凌行为者依法惩处,对学校瞒报严重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这一立法突破,标志着我国校园欺凌治理从“校规约束”迈入“法治规制”的新阶段。

      立法从“柔性干预”跨越到“刚性约束”

      长期以来,校园欺凌治理面临着“界定模糊、责任不清、惩戒乏力”的困境。

      新法的落地,精准填补了这一治理空白。

      与以往依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原则性规制不同,此次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以专门条款明确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将“殴打、侮辱、恐吓”等典型欺凌行为直接纳入治安处罚范畴,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并配套矫治教育措施。

      更关键的是,明确了学校的“报告义务”,将瞒报、漏报严重欺凌事件的责任与主管人员的职业前途、法律责任直接挂钩,彻底打破了部分学校“为保声誉瞒报欺凌”的灰色空间。

      以往学校处理欺凌事件时,常陷入“管重了怕担责、管轻了没效果”的两难,新法让学校处理欺凌事件有了明确依据,更倒逼学校将欺凌治理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预防”。

      长沙多元发力守护,让“少年的你”远离欺凌

      校园欺凌的治理,从来不是某一方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携手,凝聚起“1+1+1>3”的强大合力。

      学校是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阵地。2024年,长沙市教育局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校园防欺凌工作进行起底式调查,督促学校落实防控职责,并实现全市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定期开展防欺凌专题普法教育。

      各中小学也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教育“活”起来。芙蓉区燕山二小邀请省检察院宣讲嘉宾进校园,以情景问答、案例分析的互动形式,教会学生识别校园欺凌、网络侵害等常见风险,掌握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求助、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帮助等维权途径;开福区新竹第二小学组织学生走进法院,开展“防欺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官庭审、参与普法答题,在沉浸式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教育部印发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明确提出,推进学校持续加强“教联体”建设,密切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访等形式,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将心理健康作为必讲内容,引导家长多陪伴多关爱,注重培养子女健康身心。学校加强对学生发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向家长反馈,重点做好与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家庭的沟通联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性循环。

      社会力量则为校园防欺凌工作注入多元动能。

      近日,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新村社区开展“守护花蕾,共筑未来”主题活动,创新运用剧本游戏形式,为辖区青少年打造一场兼具趣味性与教育性的校园防欺凌安全教育课。在一个小时的游戏中,原本对“校园欺凌”只有模糊认知的孩子们,逐渐清晰认识到,欺凌不只是肢体冲突,还包括言语嘲讽、社交孤立、网络造谣等多种形式,而每一种形式都会给受害者带来难以磨灭的身心创伤。“以前不知道随口的排挤会给别人带来这么大伤害,现在我明白了要勇敢站出来保护同学。”芙蓉区实验小学的刘同学说。

      欺凌界定引热议,“打闹”“欺凌”如何区分

      新法的落地为校园欺凌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但在实践层面,“严重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细化”仍是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如何区分学生间的“打闹嬉闹”与“恶意欺凌”?有班主任跟记者举例,学生间偶尔的口角争执,和多次持续性的辱骂,性质截然不同,“比如一次两句的斗嘴可能是玩笑,但如果是长期、有针对性的言语攻击,就可能构成欺凌。这需要明确的量化标准来界定”。

      在校园里,这个问题更是让老师犯了难。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少老师都表示曾遇到过类似的场景:两个孩子课间追逐打闹,其中一个不小心摔倒擦破皮,家长立刻赶到学校质问“为什么我家孩子受伤了”;有些家长看到孩子脸上的小划痕,就情绪激动地认定“校园欺凌”,甚至在家长群里引发争执。这让网友调侃的“老师,怎么没看到我们家子涵”的梗,有了现实的映射——家长对孩子的过度关注,有时会模糊“打闹”和“欺凌”的边界。

      “有的家长确实会过度反应。”芙蓉区一位小学班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孩子们在一起玩耍,难免会有磕磕碰碰,“有次班里两个男生玩闹时互相推搡,其中一个孩子的胳膊被碰红了,家长就坚持说是‘欺凌’,要求学校严肃处理。实际上,两个孩子平时关系很好,推搡也是闹着玩,并没有恶意。”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也有部分家长对孩子遭遇的隐性欺凌不够重视。“当孩子被欺凌时,家长一定要信任孩子,无条件地去倾听和相信他,不要说‘怎么他只欺负你,不欺负别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太敏感了’这样的话,让孩子情绪稳定描述细节,有助于家长更好地判断,帮助孩子摆脱负面情绪。”长沙市实验中学心理成长中心主任、国家心理督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毛巍嶷援引她辅导过的案例,有学生因为被叫自己不喜欢的绰号而积累了负面情绪,“遇到这些情况,我们心理老师就会主动干预,并教会学生表达自我,守护好自我边界。”

      所有受访教育者均表示,界定“打闹”和“欺凌”的边界,既需要教育、公安、司法部门出台具体的认定细则,也需要家长理性看待孩子间的摩擦,学会区分“意外磕碰”和“恶意伤害”。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行为的观察和引导,教会孩子分辨玩笑的尺度,让“友善相处”成为校园里的主旋律。

      新法落地,“常态护航”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新法的实施,为校园欺凌治理按下了“加速键”,但要让法律条文真正落地生根,还需要破解专业矫治资源不足、家校社协同机制未完全打通等难题。

      “欺凌的伤害是不可逆的,不仅是身体上的,更有心理上的创伤。”毛巍嶷表示,许多受害者会长期陷入自卑、焦虑,甚至出现过激行为。过往治理模式的滞后,让这些创伤难以得到及时的干预与修复。新法的实施,正是为了通过法律的刚性约束,遏制欺凌行为的发生,为受害者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毛巍嶷表示,学校也要通过主题班会、心理课、校园宣传等,让学生明确霸凌的危害以及举报途径,“最主要的是,要鼓励旁观者主动制止和报告”。

      “很多校园欺凌的发生,来源于施暴的孩子心理不健康,完善的校园日常管理和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是我们学校解决这个问题的两个抓手。”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党委书记戴萍介绍。

      记者从1月4日召开的长沙市教育工作情况通气会上获悉,2026年长沙市将扩充新城学校严管区学位,完善专门教育收生入学办法,提高教育矫治水平。

      长沙市新城学校是市直唯一一所针对有不良行为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及因年龄问题不予刑事处分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转化和矫治的公办专门学校。

      从2022年开始,学校按职能定位划分为“一校两区一中心”。普通区、严管区、法治研学中心,分别对应三种职能:不良行为学生教育转化、严重不良行为和因年龄问题不够刑事处分的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长沙市青少年法治研学。

      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安全处了解到,目前长沙市校园防欺凌已形成常态机制,针对新要求,长沙市教育局已会商相关部门,并联动各区县及学校,结合2026年主题教育课,邀请法治副校长对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专题讲解。

      “家长也好,老师、学校也好,要让孩子们真正被看到、被相信,让他感受到自己是很重要的,让他感受到安全和公正的存在。”毛巍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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